汶上县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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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科室、站、队: 经研究,现将《汶上县环境保护局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汶上县环境保护局 2017年11月10日
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 实施方案
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是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的具体举措,对于深化基层政务公开,提高行政效能,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服务型政府,具有重要意义。根据《288365com办公室关于印发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汶政办发〔2017〕96号,以下简称《方案》),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 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历次全会和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落实省第十一次党代会要求和上级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决策部署,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围绕权力运行全流程、政务服务全过程,充分运用“标准化+政务公开”,立足试点探索,紧密联系实际,积极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全面提升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水平,把我县环境保护政务公开工作建设成为全省环境保护领域体制机制活、办事效率高、发展环境优的代表县之一,为全省环境保护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创造可复制可推广的“ 汶上县标准”。 (二) 基本原则 坚持需求导向。围绕人民群众最关注、与群众切身利益最相关的行政行为和服务事项,细化公开内容,明确公开标准,拓宽公开渠道,让人民群众看得到、听得懂、易获取、能监督、好参与。 突出工作重点。按照“先试点、后推开”的工作思路,以《方案》明确的试点内容为重点,分类试点,总结经验,以点带面,逐步扩大到所有政务领域和服务事项。 强化标准引领。基于政务公开的基本要求,探索建立统一的政务公开标准体系,并根据实际情况定期调整和更新,推进政务公开与政务服务标准化有机融合。 结合工作实际。立足实际,结合环保部门行业特点,积极探索高效、便捷的公开方式,及时、准确公开影响群众权利义务的行政行为和服务事项。 (三)工作目标 2018年8月底前,完成《方案》明确的试点任务,总结试点经验做法,形成可复制、可推广、可考核的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和规范,为全县基层政务公开提供经验。 二、 工作任务 (一) 梳理政务公开事项 依据权力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全面梳理试点内容涉及的公开事项,并按条目逐项细化分类,确保公开事项分类科学、名称规范、指向明确。梳理后,政务公开事项要通过政府政务服务网向社会公开,同时,建立健全动态调整机制,做好承接、取消、下放、保留政府基础信息、重点领域环境信息、行政审批、行政处罚等事项的公开工作。 (二) 编制政务公开事项标准 在全面梳理细化基础上,逐项确定每个具体事项的公开标准,主要内容包括:事项编码、事项名称、事项公开依据、事项公开内容、事项公开主体、事项公开时限、事项公开方式、事项情况说明等要素,汇总编制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并实行动态调整。 (三) 规范政务公开工作流程 在编制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的同时,按照转变政府职能和推进政务服务公开的要求,全面梳理和优化政务公开工作流程,健全工作机制,推动发布、解读、回应有序衔接,实现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全过程公开。 (四)完善政务公开方式 按照政府网站建设管理的有关要求,加快推进政务公开平台标准化规范化,加强网站建设和信息内容管理,发挥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根据基层实际情况,综合利用政务新媒体、广播、电视、报纸、公示栏等平台和办事大厅、便民服务窗口等场所,多渠道发布政务信息,方便公众查询或获取。 三、实施步骤 (一)制定实施方案 按照县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领导小组要求,制定我局《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报县领导小组备案。 (二)组织实施 依据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与兄弟部门构建横向发动、各级纵向联动的试点工作体系,建立定期分析调度、检查督导、总结评估的工作机制,确保2018年8月底前全面完成试点各项任务。 (三)开展总结验收 一是开展自评。适时开展试点工作自查自评,2018年8月底前将自评情况报告领导小组办公室。二是总结提升。2018年9月底前,对试点的总体情况、主要做法和成效、工作亮点和特色、存在的问题及建议等进行总结,形成试点工作总体报告。三是迎接验收。 四、试点工作要求 (一)鼓励探索创新。结合“互联网+政务服务”和“互联网+监督”等工作,创新工作机制和方式方法,深入推进“五公开”和政策解读、回应关切、公众参与等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通过开展社会评价或者第三方评估,广泛收集对试点工作的评价意见,持续改进工作,不断提升公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二)注重工作交流。通过“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专栏,及时发布环境保护工作相关信息,促进相互学习交流。 (三)做好考核评估。试点工作将纳入全局工作绩效考核,对试点工作成效突出的科室予以加分;对试点工作不力,不能按要求完成试点任务的给予扣分。要建立相应激励机制,加强督促检查,严格奖优罚劣。对工作推动效果好、综合评价高的单位和个人,按规定予以通报表扬并给予一定奖励;对工作推动不力、阻挠试点工作开展的严肃问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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